1、什么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答: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由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及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促进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信息为切入点,以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和信息共享、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构建信用正向激励机制为工作内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中介机构参与,目的在于减少信息不对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中小企业如何参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答:中小企业应主动自愿参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关注自身信用档案,定期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报送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从而使更多的银行和商业合作伙伴了解自己,为今后的融资和其他经济交易提供便利;自觉建立必要的财务会计制度,提升管理能力,规范管理制度,合规交纳各种税费,积累信用财富,以信用促发展。
3、什么是中小企业信用档案?
答: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是中小企业的“经济身份证”,是中小企业的“信用名片”。它是全面、客观地记录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及反映其生产经营、信用变化情况的信息。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遵纪守法信息、企业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信息等。其来源主要是有关部门、机构掌握的中小企业信息和企业自行填报的信息。
4、什么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人民银行和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开展的系列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包括采集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的基本信息、为农村经济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开展农村信用知识宣传教育、对诚实守信的农村经济主体给予支持和鼓励等多项政策和措施。
5、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服务对象有哪些?
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及涉农金融机构。
6、什么是信用奖励优惠政策?
答:信用奖励优惠政策是支持诚实守信的农村经济主体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了鼓励农户守信、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人民银行联合政府部门、商业银行、中介机构等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资金支持、利率优惠、税收减免等方面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村经济主体给予支持与鼓励。
7、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含了哪些个人信息?
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采集的主要信息包括:(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二)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指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包括账户的基本信息、每月还款信息和过去24个月的还款历史等信息。(三)其他信息,指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
8、人民银行采取了哪些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答:为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人民银行于2005年10月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个人信用数据库是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目的是防范和降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二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保密原则,规定商业银行、征信中心应当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三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个人信用信息的范围和方式、数据库的使用用途、个人获取本人信用报告的途径和异议处理方式;四是规定了个人信用信息的客观性原则,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的信息是个人信用交易的原始记录,商业银行和征信中心不增加任何主观判断等。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征信中心和商业银行在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自《办法》实施以来,人民银行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合规查询、使用信用报告的监督检查,认真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督促征信中心加强个人异议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个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取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除了从制度方面保证信息安全外,还在技术层面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1)授权查询。没有本人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的信用报告;
(2)限定用途。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规定:除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或对贷款、信用卡进行贷后管理时才能查看客户的信用报告。
(3)信息安全。信息通过保密专线从商业银行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此过程完全由计算机自动处理,不需要人工干预。
(4)查询记录。每一个查询用户都必须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登记注册,由个人征信系统赋予其查询权限后方可查询客户的信用报告;此外,计算机系统还会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查询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客户的信用报告中。
(5)违规处罚。商业银行违规查询客户信用报告,将会受到处罚。
9、个人在征信活动中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个人征信的对象是个人,也就是您。作为数据主体,您拥有以下权利:
知情权。您有权知道征信机构掌握的关于您自己的所有信息,知晓的途径是到征信机构去查询您的信用报告。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个人拥有知情权,部分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个人每年至少可以从征信机构免费获得一份自己的信用报告。
异议权。如果您对自己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来,由征信机构按程序进行处理。
纠错权。如果经证实,您的信用报告中所记载的信息存在错误,您有权要求数据报送机构和征信机构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
司法救济权。如果您认为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损害了您的利益,而且在您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后问题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您个人的权益。
此外,任何人都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的机会。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不是永远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所以这些负面记录也不会跟随一您辈子。因此,永远不要气馁,任何人都可以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从头再来。
作为个人征信的主体,您需要承担如下义务:
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的义务。您在办理贷款,申请信用卡,缴纳水电费时,应向商业银行提供正确的个人基本信息。
及时更新自身信息的义务。如果您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相关机构,相关机构会进行信息的及时更新。
关心自己信用记录的义务。您要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发现错误要及时向征信机构提出更正。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准确与否,跟您是否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密切相关。
10、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到哪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查询时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如果您想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需您本人亲自来查。您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个人所在的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届时,带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复印件要留给查询机构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另外,在查询时,您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11、我能查询别人(包括亲属)的信用报告吗?
答:在没有得到他人授权的情况下,个人是无权查询他人信用报告的。但如果您取得了他人的授权,作为代理人,您可以携带您自己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签名的授权查询委托书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委托人的信用报告。
您仍然需要在得到亲属(配偶、子女)的授权后才可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并按照上一条查询别人信用报告的方法操作即可。
12、信用报告信息出现错误时怎么办?
答:个人或企业认为本人(或本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简称异议信息)时,可以向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商业银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个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各分中心、县支行征信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商业银行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即可。如果想详细了解提出异议申请的地点,可登录人民银行官方网站www.pbc.gov.cn,或拨打4008108866。
13、已有逾期还款记录如何补救?
答:如果信用报告显示贷款或信用卡出现了逾期,首先要把已经逾期的款项尽快还上;其次是避免出现新的逾期,产生新的负面记录;第三是尽快重新建立自己的守信记录。商业银行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这个人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一个人偶尔出现了逾期还款,但此后都是按时、足额还款,这足以证明其信用状况正向好的方向发展.
14、如何更新自身信息?
答:客户基本信息变更,尤其是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码变更,一定要及时通知与您有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您的信用卡有消费或透支,银行会按期给您寄送信用卡消费对账单,提示您还款额度和还款日期,遇有利率调整金融机构有人会提前通知您新的还款额度等。如果您的地址或电话变更了又没有通知金融机构,您就收不到相关提示信息,容易造成还款不及时或不足额,形成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