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行部分定期存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广西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利率市场化,提升经济效益,结合我行实际,现决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调整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二年期、三年期、五年期利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后,我行将按照以下利率执行:

   本次利率调整对2022年11月1日起开立的存款账户生效,2022年11月1日前开立的定期存款账户支取仍按开户日我行挂牌利率执行,不受本次利率调整影响。如有疑问,敬请垂询各营业网点或致电我行24小时客服热线:0771-2530901。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信赖,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

2022年10月28日